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倡导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2012年,根据全国老龄委和省老龄委的部署要求,淄博市老龄委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
淄博市授予40家(集体、窗口)为第二批“敬老文明号”单位uzg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淄博讯(通讯员 孟凡永)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倡导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2012年,根据全国老龄委和省老龄委的部署要求,淄博市老龄委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去年9月,淄博市老龄委印发通知,部署启动了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广泛开展了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管理规范为标准,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为全市广大老年人办了大量好事实事,涌现出一批为老服务先进单位,增强了全社会的敬老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氛围。
今年3月,淄博市老龄委开展第二届淄博市“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创建和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考核内容等要求,对全市申报单位(集体、窗口)进行了认真地评估、审核、验收,最后决定授予张店区慈善总会等40个单位(集体、窗口)为淄博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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