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纪律教育,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1月14日,芝罘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芝罘区司法局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EHM法治山东网
为切实加强纪律教育,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1月14日,芝罘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围绕学习贯彻《条例》新精神新要求,从三个方面组织学习。一是《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二是《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三是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会议将新《条例》的“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重加重”“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解读,与会人员结合修订前后对照表,更加细致、更为深入地学习了新条例。
会议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素质;二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三是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时刻牢记并遵守《条例》各项规定,在纪律面前,做一个明白人、清醒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芝罘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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