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快、说话快、办案快,在郯城,提起“三快”法官,人们都知道说的就是郯城县人民法院道交速裁团队负责人徐祗峰。大家说:“这个绰号比徐祗峰的名字还要响亮。”当事人感恩他的“快”,群众赞扬他的“快”,同事们佩服他的“快”,而他自己的目标明确而坚定——用最“短”的通道,最“快”地化解纠纷。 |
“快餐式”解纷,以和为贵。徐祗峰团队针对基层交通事故纠纷的特点和群众对传统文化认知度高、认同感强的实际,成立“和为贵”调解室,推行“快餐式”调解。把儒家文化的“和”思想灵活运用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中,引导群众通过非诉方式快速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徐祗峰团队收案527件,结案527件,结案率100%,平均办案天数1.68天。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审理周期、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绩效指标均居全市、全省法院前列,结案率和结案速度多次在全省拔得头筹。
打通矛盾化解的最“短”通道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徐祗峰团队积极在源头化解上想办法、出实招,力争第一时间找准这根“线段”,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最“短”通道。
在交警大队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安排专人排期坐班办公,与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联动,及时开展交通事故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今年以来诉前化解各类纠纷400余件。
倡导“无文书”理赔。与保险公司沟通,简化理赔上报流程,对于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不再另行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直接由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即可当场快速理赔,切实减少纠纷处理的时限,案件理赔时间平均缩短10-15天。
引公证介入调解。对于诉前达成调解但不能当庭履行的案件,徐祗峰创造性地引入公证机制,邀请公证人员对调解文书当场予以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案件即作结案处理,法院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真正实现司法为民、让利于民。
一个“快”字体现了责任担当,一个“短”字彰显了奉献情怀。在辖区群众的眼里,徐祗峰团队一直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典范。徐祗峰也连续被授予“三等功”“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县最美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今年二月份,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他为第三届沂蒙“十佳法官”。
(徐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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