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今年8月至2025年底,在全省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行动,重点实施“三大提升”行动、12项主要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质效和社会公信力。 |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今年8月至2025年底,在全省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行动,重点实施“三大提升”行动、12项主要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质效和社会公信力。CqF法治山东网
《通知》明确,要着力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合力、预防化解争议质效和建设保障水平。要因地制宜构建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模式;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力量、调解机制在乡镇(街道)全覆盖;指导现有132家省级标准化调解组织按照新指标开展提质增效建设等。要依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推动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大预防”工作格局;落实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化解的主体责任,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仲裁建议、企业合规化建设等措施,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内部协商化解工作等。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列支争议协商化解工作经费,做好政府购买协商调解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称和场所设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基本信息公布等。CqF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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