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2月18日,在院东头镇安监办统一组织下,对全县19家分为三个批次开展为期3天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安全资格培训。 |
院东头镇开展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培训jQX法治山东网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相关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自2018年12月18日,在院东头镇安监办统一组织下,对全县19家分为三个批次开展为期3天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安全资格培训。
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我县严把审查关。培训前,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证范围、对象及审批条件,特别强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经过镇街安监办初审、安监局审核,才能取得培训资格。培训中,聘请专家为培训人员详细讲解了相关政策规定,着重强调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以及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并列举了三起事故警示案例,深刻阐明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培训后,安监办高度重视测试效果,派出专人紧盯测试全过程,严格审查参考人员身份信息,确保人证合一,无一纰漏。
(刘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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