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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一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符被罚款2000元、记12分

时间:2015-09-16 10:35:51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特约记者 张书华
近日,乳山市的驾驶员贾某准驾车型不符被交警查获,受到了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乳山一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符被罚款2000元记12分69i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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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山东网乳山讯(特约记者  张书华 )近日,乳山市的驾驶员贾某准驾车型不符被交警查获,受到了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9月14日上午,乳山市交警大队民警在202省道执勤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0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小型面包车未悬挂号牌,遂指挥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贾某称面包车刚过完户车牌照未到,自己的驾驶证忘在家里了。经民警上网查询得知:该车刚过户2天,新车牌为鲁KF21**;贾某持有C3D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驾驶小型汽车需持有C1证,而贾某持有C3D证,不能驾驶小型汽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将面包车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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