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开始,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大队出动警力48人次,警车12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4起,行动效果显著。 |
肥城交警:开出首张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罚单 让文明出行成为常态6rd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肥城讯(特约记者 刘健)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改善公共交通秩序,巩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5月5日开始,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大队出动警力48人次,警车12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4起,行动效果显著。
一是周密部署,层次落实责任。为确保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该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积极与市文明办、市创城办对接,从宣传活动策划、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及文明志愿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沟通;5月3日,市委宣传部召开不文明出行整治协调会,从交警职能发挥、多部门联合协作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5月4日,大队召开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要求相关单位分工领导及负责人进一步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按责履职、尽责履职。
二是突出重点,科学部署警力。该大队根据我市城区交通实际情况,设置检察院路口、市政府西路口两处固定检查点,以早7时30分至9时、晚6时至7时为重点时段,以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加大车辆乱停乱放乱行秩序管理为工作主线,重点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随意变道、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灯越线、行人及非机动车乱闯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民警积极开展随机教育,引导违法当事人要树立文明出行观念和安全行车观念,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双微”平台、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渠道,曝光典型违法,宣传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灯越线、行人及非机动车乱闯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营造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开展交通秩序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规范执法,展现良好形象。该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端正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语言,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妥善处理执勤执法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坚决防止因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而引发矛盾、酿成事端,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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