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安局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有效限制黄标车在规定限行的道路上通行,开展为期40天的黄标车淘汰治理攻坚行动,通过一系列集中治理,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已办理黄标车淘汰灭失176辆,报废补贴134辆,黄改绿12辆。 |
招远市公安局攻坚40天淘汰治理黄标车DyQ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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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招远讯(特约记者 张国忠 通讯员 王海艇)招远市公安局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有效限制黄标车在规定限行的道路上通行,开展为期40天的黄标车淘汰治理攻坚行动,通过一系列集中治理,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已办理黄标车淘汰灭失176辆,报废补贴134辆,黄改绿12辆。
一是调整勤务安排和警力部署,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和力度,加大对黄标车的整治力度,不定点、不定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早、中、晚全员上路,对没有取得环保标志的黄标车,将通过道路监控系统逐车比对车辆行驶轨迹,设卡拦截,严格依法查处,全方位挤压黄标车生存空间。
二是将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所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派出所辖区内黄标车逐一制作分解台帐,将《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须知流程》、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挂网告知各乡镇派出所;通过前期业务培训,从车管所、交警中队抽调14名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民警从10月28日开始入驻14个乡镇派出所,对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办理,直至淘汰工作结束。
三是派出所根据地域划分,按照持有车辆登记地址将任务分配落实到每名民警。民警积极行动,给车主逐人打电话,打通电话的,告知其在规定的时间里带着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变更登记地址,变更联系方式的黄标车,通过信息比对、海量查询,利用间接的方式主动联系黄标车车主,告知黄标车相关政策和补助标准,以及需要的材料和证件,缩减群众办手续的时间。针对车辆灭失的车主,及时约谈,做好询问笔录,并签署《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承诺书》,提交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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