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津警方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肇事引发的治安案件 |
轿车别停肇事三轮 老汉躲闪不及撞伤Y2K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夏津讯( 通讯员 马连洛 ) 近日,夏津警方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肇事引发的治安案件。
2015年11月9日中午,李某(男,56岁,夏津县北城街道人)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北环路上行驶,在路过某纺织公司门口的时候,不慎将一辆停在路边黑色的奇瑞轿车的尾灯撞坏。车主靳某当时正在旁边与别人交谈,看到自己的车被撞,靳某以为李某会下来查看情况,没想到李某车都没停,随即像没事一样扬长而去。靳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哪有这样撞了别人的车一声不吱就开溜的?何况我就在旁边,太明目张胆了!”事后,靳某说自己当时被气坏了,随即,靳某发动车辆追赶李某的三轮车。很快,靳某与李某处在了平行的位置上,靳某摇下车窗,大喊让李某停车,但是李某充耳不闻,继续加速逃窜。靳某更加生气,就将车超了过去,斜插在三轮车前面,一个急刹车,李某躲避不及,三轮车又和轿车尾部来了个亲密接触,因为巨大的惯性,李某从驾驶座上“飞”了出去,在马路上摔了个嘴啃呢,趴在路上动弹不得。靳某见闯了祸,赶紧叫救护车将李某送进医院急救。
李某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光医药费就花了4000多,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李某出院后,俩人因为赔偿问题闹起了纷争,李某坚持认为靳某应该赔偿他的全部损失;靳某也满腹委屈,认为李某过错在先,李某摔伤是咎由自取。经过派出所民警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俩人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靳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等1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