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临清市公安局金郝庄派出所接报警称,有村民在自家田地里发现一只小鹰。民警立即出警,将小鹰带回派出所,并及时与市局森警大队取得联系。森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金郝庄派出所,经向专业人员请教,初步确定为一只幼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近期以来,临清市公安局森警大队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主动作为,通过转变宣传思路、拓展教育空间、延伸整治空间,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加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有了极大增强。eRk法治山东网
3月25日,临清市公安局金郝庄派出所接报警称,有村民在自家田地里发现一只小鹰。民警立即出警,将小鹰带回派出所,并及时与市局森警大队取得联系。森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金郝庄派出所,经向专业人员请教,初步确定为一只幼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由于处于疫情期间,临清当地没有可以安置幼鹰的场所。森警大队通过多方联系,终于联系到聊城市动物园同意收养。森警大队民警立即驱车将幼鹰安全送到聊城市动物园。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幼鹰没有外伤,园方决定饲养一段时间后再视情况放归野生。幼鹰的来源情况,民警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民警提醒,随着社会对环保的重视和生态的恢复,市民遭遇“不速之客”的几率增大,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求助警方,若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将承担法律责任。
(通讯员 侯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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