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xCZ法治山东网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xCZ法治山东网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xCZ法治山东网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xCZ法治山东网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xCZ法治山东网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xCZ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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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里套路深!这些陷阱你一定要知道xCZ法治山东网
网警提醒xCZ法治山东网
面对“套路贷”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xCZ法治山东网
1、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xCZ法治山东网
2、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xCZ法治山东网
3、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裹挟 ,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xCZ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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