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阳信县检察院建议民政部门代为起诉的一涉及无名死者交通事故案获得赔偿。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联动,为无名氏打维权官司,在滨州市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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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8日,阳信县检察院建议民政部门代为起诉的一涉及无名死者交通事故案获得赔偿。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联动,为无名氏打维权官司,在滨州市尚属首例。 yXu法治山东网
2010年12月,一名身份不明的行人在阳信县境内的乐胡路上被杨某驾车撞死。交警部门通过法定程序多方查找死者亲人或知情人未果。鉴于死者身份不明的特殊情况,很可能日后会产生诉讼困难。yXu法治山东网
于是,该院向阳信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以原告身份代死者亲属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阳信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令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11万元,杨某赔偿2.9777万元。一旦确认死者身份,赔偿款将连本带息交给其亲属。 (通讯员 翟成新 温庆建 苟振平)yXu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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