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高唐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对该院提起公诉案件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实行“三书”备案审查制度。通过“三书”审查,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通讯员 杨兆峰 张洪亮)uaq法治山东网 uaq法治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