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表彰会上,冠县检察院被授予“201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已是该院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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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冠县讯(通讯员 崔明武 沙士君)近日,在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表彰会上,冠县检察院被授予“201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已是该院连续三年获此殊荣。9uN法治山东网
技侦办公楼投入使用以来,冠县检察院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资产管理。一是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对院内基础设施、交通工具、办案设备等重要固定资产,选配专人进行管理,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度。二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赃款赃物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发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每个环节均签字审核,有据可查。三是实行统一登记管理。认真做好资产的购置、分配、使用、维修、报废等各项工作,坚持做到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底数清楚。四是进行适时清查盘点。通过实名登记、定期清查等方式,加大资产调剂和维护力度,从而实现固定资产的长效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9uN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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