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巨野县原党委书记贺景来涉嫌贪污、行贿一案,经曹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贺景来有期徒刑十一年,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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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独山镇原党委书记贺景来一审获刑13年gdV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曹县讯(记者 黄金安 通讯员 曹检宣)近日,由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巨野县原党委书记贺景来涉嫌贪污、行贿一案,经曹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贺景来有期徒刑十一年,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gdV法治山东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景来,山东省巨野县独山镇党委书记。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贺景来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人民币共计38万元;为谋求职务上的升迁,贺景来分别于2009年2月20日,委托他人向时任中共巨野县委书记的刘贞坚(另案处理)送存款金额1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2009年底、2010年底通过刘贞坚之妻江英娟送给刘贞坚各20万元。gdV法治山东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景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为谋求职务上的升迁,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gdV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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