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笔者从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与市公安局岚山分局联合召开刑事案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推进会议,会签《关于刑事案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及电子文本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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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岚山:检公双方深化协作 电子卷宗随案移送DUA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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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日照讯(特约记者 王岗 通讯员 李彩霞)9月7日,笔者从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与市公安局岚山分局联合召开刑事案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推进会议,会签《关于刑事案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及电子文本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工作。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作意见,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时,需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制作电子卷宗,并同步移送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这对规范刑事案件侦查、移送起诉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受案标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电子卷宗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接收、分流办理。同时,按照“一案一光盘”、“一案一上传”的要求,及时完成电子卷宗储存及上传、分流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动司法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电子卷宗随案移送,保证了案件材料的初始性、真实性和客观性,解决了案件进入检察环节需拆卷复印等问题,方便了承办检察官办理案件、律师阅卷和案件质量评查”,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张雪梅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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