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促成了一起轻伤害刑事案件刑事和解。2015年9月24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刘强(化名)持一绣有“帮民解忧,为民排难”的锦旗送到南张检察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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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刑事和解 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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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济宁讯(通讯员 陈少敏 王军)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促成了一起轻伤害刑事案件刑事和解。2015年9月24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刘强(化名)持一绣有“帮民解忧,为民排难”的锦旗送到南张检察室 。
2014年6月25日,南张街道满庄村村民张伟(化名)因争夺宅基地与刘前(化名)发生争执,对刘前打了一拳,导致刘前心脏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2014年10月7日,刘前的儿子刘强将张伟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伟赔偿经济损失 11万元。
2015年1月12日,刘强为泄私愤将张伟殴打致轻伤后逃匿。2015年8月24日,刘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逮捕。刘强被拘留后,其家属多次到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和任城区公安分局申诉,要求公安机关放人,并到南张检察室请求促使刑事和解。刘强家属还多次欲组织亲属集体上访。
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2015年9月中旬,南张检察室干警多次到刘强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家中,促使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向双方当事人指出其所争宅基地为村集体所有,对刘强家属耐心做息诉罢访工作。同年9月18日,该检察室适用刑事和解程序,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达成了经济赔偿协议。刘强家属表示不再组织集体上访,张伟向刘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的当日,南张派出所释放了被逮捕的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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