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州市检察院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统筹协调、认真组织,从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内部专项督查,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针对问题即知即改,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 |
青州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内部专项督查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HEZ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青州讯(通讯员 赵忠新) 今年以来,青州市检察院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统筹协调、认真组织,从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内部专项督查,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针对问题即知即改,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
细化办案流程监控。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专职流程监控员每天对系统内案卡填写、文书制作、审批程序等办案活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办案部门改正。将监控关口前移,兼职监控员对本部门案件承办人员案卡填写是否同步、完整、准确等把好监督第一道关。采取节点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细化办案流程监控记录制度,重点开展对受理、退查、延期、案卡填录、文书报批流转等节点的专项跟踪、预警和监控。
强化法律文书监控。拓展法律文书监控范围,由原来重点监控起诉书等对外法律文书扩展到审结报告、审查逮捕意见书等内部工作文书,做到文书监控全覆盖。制定文书流程监控标准,对各诉讼阶段应有文书进行规范,并统一文书格式标准。加大文书监控整改力度,将发现的文书有问题的案件,以表格形式分发到相关业务部门并督促整改,提高承办人的规范意识。
加强涉案款物管理。由专人负责涉案物品管理,建立专用的保管仓库,设立专门的管理台账,做到物品堆放有序、进出款物一目了然;发现案件审结未处理涉案物品的,及时提示承办人处理,对作出处理的涉案物品,保管人员及时督促移送,做到“案结物了”。对各类刑事案件涉案款物及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管理、移送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确保涉案款物登记、移送、处理及时规范。
规范律师接待服务。一方面,就检察机关是否存在律师接待服务态度蛮横、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向前来阅卷的律师征询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上门走访,与律师深入交流,重点发掘案件管理人员在规范司法、职业操守、社会交往、公众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走访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逐步整改落实。同时,与司法局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律师接待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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