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青州市检察院召开了以“司法改革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一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省院研究室主任宋燕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
青州市检察院召开第十一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ags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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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青州讯(通讯员 冯艳丽)11月10日,青州市检察院召开了以“司法改革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一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省院研究室主任宋燕敏出席会议并讲话。潍坊市院研究室副主任李林增进行了现场点评。青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兆生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建军主持。
此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院党组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参与,共提交论文22篇。会前,为提高评审的公正性,对该22篇文章隐去作者信息后,由9名专职检委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委组对文章进行了评审,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年会上,4名调研骨干结合撰写的调研文章,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与对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的问题、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转型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同时,对优秀调研成果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李林增副主任在点评中,对研讨文章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研讨文章密切结合了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实际,找准了切入点和落脚点,针对性强。并要求大家提高参与调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调研能力。同时,就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讲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宋燕敏主任在讲话中首先就如何理解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该诉讼制度的价值等方面进行了阐述,随后逐一对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措施的出台背景、目前的改革动态、给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带来的影响等进行了讲解,并就如何应对司法改革提出了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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