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         主编信箱:fzsdxwzk@126.com   新闻热线:0531-58755505
法治山东站头图
法治山东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最高检印发《意见》:与时俱进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 > 法制 > 山东检察

岚山驻公安局检察室列席公安机关案件讨论会

时间:2017-02-22 09:01:29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特约记者 王岗 通讯员 秦晓蕾
2月21日,岚山区检察院驻公安局检察室检察官首次列席岚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案件讨论会,并就李某涉嫌盗窃一案中存在问题、案件定性、侦查方向、固定证据等提出诸多建议

                  岚山驻公安局检察室列席公安机关案件讨论会qvr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岚山讯(特约记者 王岗 通讯员 秦晓蕾)2月21日,岚山区检察院驻公安局检察室检察官首次列席岚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案件讨论会,并就李某涉嫌盗窃一案中存在问题、案件定性、侦查方向、固定证据等提出诸多建议。
 
列席案件讨论会.jpg
         通过驻公安局检察室检察官列席公安机关案件讨论会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检、公两家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沟通交流,解决了检警衔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效实现了检察机关对侦查取证的引导权。
 
        据悉,以往检察机关在审查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或起诉案件时,由于双方只是法律文书往来,相互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再加上检、公两家对证据的把握程序标准有所不同,有时会发生证据无法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相关证据等问题,导致办案效率降低、办案质量不高。
 
        为此,岚山区检察院在岚山公安分局设立了全省首个驻公安局检察室,充分利用检察室常驻侦查办案一线的优势,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一些重大敏感刑事案件,通过参与现场勘察首次预审、列席案件讨论分析会等方式,协助公安机关确定侦查方向,引导依法取证,完善案件证据链条,缩短了诉讼时间,有效降低了案件的退查率,较短时间内便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今后,驻公安局检察室会定期列席公安机关案件讨论分析会,开展经常性业务交流, 这样对有关案件及问题的认识会更加全面客观,有利于正确依法处理案件,这项工作将成为新常态”岚山驻公安局检察室检察官介绍说。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山东以政法之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山东以政法之力优化法
山东召开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会议
山东召开全省政府立法
山东省公安厅举办2024年民警基础体能和单兵队列考核
山东省公安厅举办2024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安工作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
本站已注册国际中文域名:法治山东新闻网.com 法治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com 法制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net 法治山东网.net 法治山东.net 法治山东新闻网.cc 法治山东网.cc 法治山东新闻网.tv 法治山东网.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