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院,谢谢检察官,给了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将一面锦旗送到单县人民检察院,流着泪说着感激的话。 |
为取悦女友行窃,检察机关不起诉Hsa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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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单县讯(通讯员 冯秀兰)“谢谢检察院,谢谢检察官,给了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将一面锦旗送到单县人民检察院,流着泪说着感激的话。
检察官做了什么让老人口中的孩子有了一次重生的机会?事情还要从2015年7月份说起来——
那年暑假,小强(化名)因高考失利,成了一名高三复读生。十九岁的他,正值血气方刚,涉世之初,又有了女朋友,可是因为家里生活拮据,要面子的他,总觉得在女友和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
整日纠结在没钱的日子里,小强的心思开始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他把贪欲的目光锁定在了城区内一家烟草门市上。
2015年7月30日,小强在欲望的驱使下,一番简单准备,于31日凌晨两点,在整个城市沉睡时,小强开着电动车,带着简单的工具,用管钳绞断了这家烟草门市的门锁,掰弯仓库防盗窗的钢筋,罪恶的手,第一次伸向了别人的财产……之后,小强分三次找了三家烟草门市,将赃物以低价卖给了他们,他第一次很轻易的得到了2000余元。
那一刻,也许在已经十九岁的小强看来,这一切都来得那么唾手可得,不费力气。那一刻,法律的严厉在他的脑海中早已被贪念和金钱吞噬。
8月25日,在小强第三次销赃时,他的贪欲竟然再一次膨胀。他趁老板不注意,偷走了这家烟草门市的一把钥匙。当天晚上,小强带着这把他认为是商店大门的钥匙,准备行窃,结果门没有打开,行窃未成功。隔了两天的凌晨,他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钳子再次去行窃,发现门的暗锁坏了,他就从仓库的窗户上,将罪恶的手伸向了窗户里面的一条条香烟……行窃成功后,他分两次将赃物低价卖给了两家烟草门市,共得到3000多元。
这下,小强一下子变得阔绰了起来,大方了起来。他的爱情也随之升温不少。这让小强在所有同学面前赚足了面子。
欲望是个无底洞。小强尝到了不义之财的甜头后,已经有点收不住手了。
8月29日下午六点多钟,小强从自己的出租房出来,无意中看到一网吧对面停着一辆崭新的黑色电动自行车,他推了一下,竟然发现电车既没上锁也没发出警报声。他邪念骤起,不动声色的把电车就推到了自己的出租房里。晚上,趁着夜色,他去维修店换了一个电源锁。
还没等他来得及将赃物销出去,30日下午,警察就将小强和他偷来的车都带到了派出所……
统计下来,小强共偷窃三次,所偷之物加起来价值共计7000余元。
2015年10月28日,小强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1日,被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11月4日被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2017年4月7日,县公安局将小强盗窃一案移送至县检察院,经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基于案情和社会调查情况,并结合公安机关、被害人、辩护人、心理分析等各方意见,检察长对高考成绩优秀的犯罪嫌疑人小强做了如下意见:犯罪嫌疑人小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情节轻微,拟做不起诉处理。后经公诉部门集体讨论,并经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县检察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对小强作出不起诉决定。
至此,法律的人性化得到了最完美的诠释。检察官的温情再一次挽救了一颗失足的灵魂。小强痛哭流涕的写下了悔过书:
“……为了莫须有的面子,为了不值钱的虚荣心,我忘记了法律,忘记了恩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教诲……从今以后,我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据悉,此时的小强,正在偏僻乡村的家里,帮父母在田地里劳作,静静等待着大学通知书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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