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保护工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开展,日照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社会事业局共同探索建立“公益保护监督员”制度。 |
为更好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保护工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开展,日照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社会事业局共同探索建立“公益保护监督员”制度。fAY法治山东网
9月1日,日照开发区举行首批公益保护监督员聘任暨公益诉讼培训会。日照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尹兴东、开发区管委副主任杨士峰、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月清出席会议,市、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区社会事业局、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分管领导及首批公益保护监督员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区检察院关于聘请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决定》,参会领导同志向首批公益诉讼保护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尹兴东副检察长、杨士峰副主任分别作了讲话。
尹兴东副检察长对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员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开展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区检察院要凝心聚力、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公益保护监督员服务保障工作,公益保护监督员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杨士峰副主任对受聘的公益诉讼监督员提出三点期望:一是要履职尽责,真正成为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者、反馈者; 二是要勇于监督,原汁原味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是要广泛宣传,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责、程序和工作情况广泛传递到千家万户,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认知度。
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为公益保护监督员们做了专题培训,介绍了《区检察院公益保护监督员管理办法》,通报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诚恳征询了公益保护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此次聘任的公益保护监督员均来自基层一线,大多是是社区、村居的“熟面孔”,群众基础非常好,老百姓很信任。该项工作新模式让检察机关真正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对促进检民合作常态化,凝聚公益保护力量起到积极作用。检察机关也将充分保障监督员的各项权益,也希望全体公益保护监督员要积极履职,共同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努力。
“196名网格员‘加盟’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成为公益保护监督员,将公益诉讼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全体公益保护监督员要敢于履职、善于履职,检察机关也将充分保障监督员的各项权益。”日照开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少梅表示。
公益保护监督员们纷纷表示,受聘担任公益保护监督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更好的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为建设法治和谐开发区贡献力量。
(申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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