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邹城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书寅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济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Eke法治山东网
日前,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书寅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Eke法治山东网
(任检宣)Eke法治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