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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六旬老农诱奸智障女获刑三年半

时间:2015-07-18 08:05:03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通讯员 兰珊 真真
六旬老农陈朱在家门口遇见本村智障女便有意欺负她,将她骗至家中强奸,结果触犯刑律进了监狱,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朱有期徒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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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山东网临沭讯(通讯员 兰珊  真真)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偏爱恃强凌弱、欺软怕硬,以满足自己损人利己占便宜等不健康的心理需求,殊不知,若其行为触犯了保护弱者法益的法律,则必将受到国法的制裁,六旬老农陈朱在家门口遇见本村智障女便有意欺负她,将她骗至家中强奸,结果触犯刑律进了监狱,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朱有期徒刑三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60岁的陈朱系该县某村村民,初中文化。4月5日傍晚17时许,陈朱酒后出门透气,在自家门口遇见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的本村妇女陈某某路过,便以让她帮其抬玉米为由,将她骗至家中的西屋内,采用殴打、言语威胁的手段将其强奸。受害人回家后向家人诉说此事,家人报警,次日,警方便将陈朱抓获归案。今年6月18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述事实,陈朱在庭审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朱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侵犯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欺负弱者强占便宜,最终换来数年牢狱之灾,老农的教训可谓深刻,此案向存心不良者敲响了一记警钟。(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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