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司法保障和服务能力,坚决守护青山绿水,坚决惩治一切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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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法院严惩环境污染犯罪“不手软”
近年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司法保障和服务能力,坚决守护青山绿水,坚决惩治一切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努力为全县“生态立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宜居家园,打造莒南山青水秀、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生态美县作出了突出贡献。
据统计,2018年莒南法院全年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其中巡回审判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1件。
2018年12月25日,莒南法院对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王某兴、朱某涛、高某媛等11名被告人因非法处置有毒物质而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和共同承担环境修复费用236000元,在社会引起良好的反响。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对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和共同承担环境修复费用的判决给予充分的肯定和点赞。代表委员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既严惩了环境污染犯罪人,又对修复破坏的环境起到了充分保护作用。
在环境污染案件审理中,莒南法院始终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恢复性司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违法犯罪人员的环境修复责任。
(邹旭 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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