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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法检两院联合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时间:2022-04-23 08:12:22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石仁举 孙鑫
近日,罗庄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承办首起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未正确履行家庭监护职责行为,两院联合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未成年人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近日,罗庄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承办首起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未正确履行家庭监护职责行为,两院联合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未成年人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rFY法治山东网

         当事人甲、乙、丙、丁均系同一学校初二年级学生,在校上学期间,学生乙在学校卫生间内使用手机拍摄了学生甲的隐私照片发送至QQ群内传播。学生丙将照片发给学生丁后,学生丁将隐私照片打印出来张贴在教室内,造成了恶劣影响。学生甲以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因学生乙、丙、丁均系未成年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来学生甲起诉到罗庄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各侵权人及监护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支持起诉意见。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调解结案。
 
        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家庭教育缺位问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涉案侵权人的父母提出家庭教育指导,责令义务履行人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未成年人合理有度使用手机,加强对未成年人文明健康上网、尊重他人隐私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时避免其遭受侵害;责令义务履行人以身作则,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主动接受教育指导,多与老师、同学家长保持沟通联系,了解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活动状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全人格养成与身心健康发展。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主动认领了罗庄区两院作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表示一定会接受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对孩子的关注、教育和监督,认真履行为人父母的责任。
 
        家庭教育至关重要,既关家事,又关国事。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实施,让未成年人父母充分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引导家长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用正确的思维、方式、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石仁举 孙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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