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         主编信箱:fzsdxwzk@126.com   新闻热线:0531-58755505
法治山东站头图
法治山东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最高检印发《意见》:与时俱进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 > 法制 > 司法行政

宁津县司法局发送警示信息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监管

时间:2015-08-11 18:18:10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通讯员 陈洁茹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近日,宁津县司法局利用德州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向社区服刑人员发送警示信息。

              宁津县司法局发送警示信息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监管BJ4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宁津讯(通讯员 陈洁茹)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近日,宁津县司法局利用德州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向社区服刑人员发送警示信息。
 
  宁津县司法局发送的警示信息如下:“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警示: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2、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3、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5、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6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通过这条警示信息,社区服刑人员明确了不服从管理给予警告的严重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按时到司法所报到,服从管理。
 
  宁津县12个司法所充分发挥德州市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作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定位,掌握其行踪,并利用平台向社区服刑人员发送电子信息,提醒其加强自我约束能力,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宁津县采取的这一措施取得良好效果,有利于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平安度过矫正期。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山东以政法之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山东以政法之力优化法
山东召开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会议
山东召开全省政府立法
山东省公安厅举办2024年民警基础体能和单兵队列考核
山东省公安厅举办2024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安工作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
本站已注册国际中文域名:法治山东新闻网.com 法治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com 法制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net 法治山东网.net 法治山东.net 法治山东新闻网.cc 法治山东网.cc 法治山东新闻网.tv 法治山东网.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