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         主编信箱:fzsdxwzk@126.com   新闻热线:0531-58755505
法治山东站头图
法治山东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最高检印发《意见》:与时俱进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 > 法制 > 司法行政

老兵调解员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时间:2019-07-17 07:48:54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孙萍萍
7月15日,街头镇老兵调解室的工作人员刚刚上班,就接到街头镇石材管委会移交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调处要求。

              老兵调解员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kRm法治山东网

         7月15日,街头镇老兵调解室的工作人员刚刚上班,就接到街头镇石材管委会移交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调处要求。经过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当事人于某详细叙述了自己受伤的过程:于某是一名货车司机,负责给石材产业园的某石材厂运送大锯刀头,2019年3月初在工厂卸货期间与工厂班车发生碰撞,导致于某右腿踝骨骨折,石材厂负责人张某在支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后拒绝支付其他费用,于某与家人多次上门讨要未果,双方发生纠纷。于某无奈之下找到石材管委会要求处理,管委会工作人员在初步了解后认为是民事纠纷,建议他们到街头镇老兵调解室寻求法律帮助。kRm法治山东网

21-1.jpgkRm法治山东网

       街头镇老兵调解室受理后,张吉玲等几名老兵调解员分析认为该起纠纷的焦点在于赔偿责任的划分,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好调解方案后,四名老兵调解员成立调解小组,两人一组分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小组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首先说服石材厂老板张某除了承担于某前期的治疗费用外,还必须承担后续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核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最后老兵调解员张吉玲和钱玉超出面找伤者于某及家属做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分析于某在这次事故中的过错责任以及需要承担的份额,成功打消了伤者家属过高的赔偿要求。最终经过人民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反复调解,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石材厂老板张某赔偿于某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16000元,一起可能激化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几名老兵调解员的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kRm法治山东网

         (孙萍萍)kRm法治山东网

 kRm法治山东网

 kRm法治山东网

 kRm法治山东网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山东以政法之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山东以政法之力优化法
山东召开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会议
山东召开全省政府立法
山东省公安厅举办2024年民警基础体能和单兵队列考核
山东省公安厅举办2024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安工作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
本站已注册国际中文域名:法治山东新闻网.com 法治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com 法制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net 法治山东网.net 法治山东.net 法治山东新闻网.cc 法治山东网.cc 法治山东新闻网.tv 法治山东网.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