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周密谋划、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扎实推进“平安费县”、“法治费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
费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周密谋划、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扎实推进“平安费县”、“法治费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eML法治山东网
强化法治宣传,在营造良好氛围上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与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等主题宣传活动相融合,把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县37个公园、广场增设扫黑除恶宣传内容,在乡镇和村居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乡村大喇叭、开讲法治宣传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0余次,进行宣讲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设置宣传标语、墙体喷绘、展板、横幅总数3971个。为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加强人员管控,在落实监管措施上持续发力。依托电子监管平台,每天安排专人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对涉及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重点监控,全面掌握此类人员行动去向。建立两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摸排台账》,各司法所每月深入村居(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1例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参与涉黑涉恶活动。全县5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逐一签订《承诺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参与任何涉黑涉恶活动。
引导律师辩护,在提供法律援助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了律师办理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来,已为6名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并派员旁听13次开庭审理。
(通讯员 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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