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以促进诉源治理和规范行政行为为导向,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实施行政行为自我纠错制度,主动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快速、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滨海新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自制度实施以来,共召开专项研讨会7次,制发提醒函4件,行政机关自我纠错6次,实现行政诉讼“零败诉”。 |
日照市岚山区以促进诉源治理和规范行政行为为导向,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实施行政行为自我纠错制度,主动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快速、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滨海新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自制度实施以来,共召开专项研讨会7次,制发提醒函4件,行政机关自我纠错6次,实现行政诉讼“零败诉”。rJw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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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发两个文件,自我纠错有章可循。根据前期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加强研判分析,摸排败诉重点领域,找准败诉原因,强化统筹谋划,以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名义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错的实施意见》《行政行为自我纠错若干规定》,确保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求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纠错情形的,要通过启动纠错程序消除违法或明显不当状态,根据实际情况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履行相应法定职责,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损的合法权益进行赔偿或补偿。 rJw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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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纠错范围,工作流程规范运行。行政机关在自我纠错中遵循有错必纠、利益均衡、程序正当等原则。合理界定自我纠错范围,未超过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期限的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情形的,行政机关均有义务通过自我纠错消除违法状态;对于已超过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期限的行政行为,只有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或者影响当事人权利保障的重大违法问题需要妥善解决的,依法可启动行政自我纠错程序。细化自我纠错启动、审查、回避等工作流程,建立了监督考核、追责问责、容错纠错等配套措施,将有错必纠融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各执法行为全过程,切实保障自我纠错机制落地生根、规范运行。rJw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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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制度落实,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充分运用协商沟通、报备报送、部门协作、府院联动等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内外部资源,实现部门间有效联动。行政机关主动自我纠错的,可依法减轻或者不予追究相关责任,提升了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伤认定等类型集中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为,通过撤销原行政行为、调解和解等方式进行自我纠错。如,在常某诉某镇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案,通过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协议有效,行政机关主动化解行政争议。rJw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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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倩倩)rJw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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