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近日,平原县司法局主动出击、积极行动、综合发力,严格规范部门执法行为,努力推动该县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近日,平原县司法局主动出击、积极行动、综合发力,严格规范部门执法行为,努力推动该县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Qb5法治山东网
一是升级标准,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4月份以来,平原县司法局采取实地检查和实时调度的方式,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了业务督导。总体来看,各有关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能够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办案,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建设标准化执法办案区,进一步规范了办案流程。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市率先推行“流程革命”,将政务服务审批职能向基层延伸,真正实现了让群众“跑一次”成为上限,“不用跑”成为常态。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不断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严格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动态管理和行政处罚强制上网运行工作的日常调度。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将行政处罚等执法类案件录入“德州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每季度对案件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提供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对部门在案件录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处理和答复。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局等部门在执法案件录入工作中能够积极配合,加强沟通,系统操作熟练程度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创新,探索规范执法新模式。为切实加强对各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倒逼执法部门进行自我约束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目前,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相关工作机制。交通运输局已建立了“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大大提高了执法工作效能。
下一步,平原县司法局将在不断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对执法部门的指导沟通,积极行动,形成合力,确保该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郭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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