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颁布的《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协调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将公证业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办理公证业务,给予法律援助。 |
本报讯(通讯员 李明)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颁布的《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协调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将公证业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办理公证业务,给予法律援助。截止8月底,威海市各公证处为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件,免收公证费10500元。WLZ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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