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德州市在禹城召开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业务骨干共40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吕金贵、禹城市司法局局长刘洪宽出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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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德州讯(记者 黄金安)7月22日,德州市在禹城召开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业务骨干共40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吕金贵、禹城市司法局局长刘洪宽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区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完成情况;禹城市、齐河县、武城县分别做了典型发言,围绕提高案件数量、规范案件质量、经费补贴发放三个方面,介绍了各自工作的经验做法,探索形成了具有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的工作模式。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集中参观了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听取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情况汇报,实地了解了禹城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的成就,感受了禹城市法律援助工作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统一了工作标准,形成了共识,产生了共鸣。
会议指出,要严格按照省厅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标准,采取多种针对性措施,畅通援助渠道,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稳重有升;要以禹城市的做法为模板,狠抓案件质量,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要转变经费管理方式,完善经费补贴发放手续,做到案件精细化管理。
最后,吕金贵副局长讲话强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珍惜工作机遇,树立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信心、决心;要把提高案件数量作为第一要务,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重点,把经费管好用好作为途径,实现工作新突破;要虚心学习,苦练内功,为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民心工程集聚力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以这次学习交流为契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该市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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