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阳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接手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赡养纠纷在农村比较普遍,陈老太和子女间的纠纷又是家庭内部矛盾,这个纠纷解决得好,不但能使陈老太老有所养,还能促使陈老太儿女团结和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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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龙阳法律服务所妥善调处一起老年人赡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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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滕州讯(通讯员 姜亚苹)滕州市龙阳镇小寨村村民陈老太今年八十三岁,早年生育一子四女都已成年。十几年前丈夫过逝后,一直住在儿子家中,生活费基本由儿子承担。随着年事增高,陈老太病魔缠身,几次住院治疗,花费颇多,而长子经济并不宽裕,也无力承担老人全部的医疗费用。陈老太召集子女协商,要求子女平均承担生活、医疗等费用,但是有的女儿认为根据农村风俗习惯,出嫁女儿不继承父母的遗产,也无须分担父母的医药费。因五女子无法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陈老太一气之下计划把五个子女告到法院。同时向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援助中心在受理后,立即指派龙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为陈老太提供法律援助。
龙阳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接手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赡养纠纷在农村比较普遍,陈老太和子女间的纠纷又是家庭内部矛盾,这个纠纷解决得好,不但能使陈老太老有所养,还能促使陈老太儿女团结和睦,更能对村民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帮助群众树立敬老爱老的意识。工作人员因此确立了尽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方案。此后,工作人员多次做陈老太子女的工作,进行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工作人员的努力,陈老太的子女终于认识到为人子女对年迈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陈老太已经花费的医疗费,五子女平均分担,并在一周内付清。今后的医药费每年结算一次,由五子女平均负担,生活费每名子女每月100元,按月支付。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陈老太及其子女都感到满意,至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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