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三定
日期:2018-09-10
浏览:
来源:
作者:传统文化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三定”规定的通知
(2018年7月29日)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三定”规定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机构定性调整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
调整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保持不变。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传统文化门户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热点信息
-
从雪域高原到风筝之都,同样的期待,同样的热情,汇聚成跨越山河的磅礴力量。4月16日,山东省潍坊市和西...
-
近日,枣庄市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筹备工作会议。市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