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 “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企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决策部署,推进文化贸易市场多元化,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2025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方向
(一)数智文化。提供或开发优质数智文化产品、服务,如文旅领域设备、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网络文学、影视动漫等。共同打造数字文化内容与数智化应用场景。在国外落地数字演艺、数字艺术、云展览和沉浸式体验等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二)创意设计。面向国际市场开发既具有中国风格、又具备国际表达和时尚表达的特色文化产品及服务。推动中华文明标识与世界当代生活融合发展,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打造国际知名原创知识产权(IP),开展文创产品和服务授权合作。
(三)精品演艺。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面向国际市场的演艺精品,如旅游演艺、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开展海外巡演,打造演艺演出品牌。带动舞美设计和舞台技术装备出口。
(四)旅游休闲。面向国际市场,提供旅游路线、旅游目的地及旅途相关服务。打造国际知名旅游休闲度假品牌。在国外运营或管理旅游景区、度假区、主题乐园、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开发满足国外市场需求的文旅节庆、展览等,如音乐节、戏剧节、动漫展。
(五)投资合作。中外企业共建文化产业园区、孵化器等。与相关国家政府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文化和旅游项目。依法依规引进外资投资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
(六)服务支撑。搭建线上或线下文化和旅游贸易投资合作平台。举办海内外重点国际性文化和旅游展会。开展中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人才交流合作培养。开发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金融产品。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有利于深化我国与其他国家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贸易投资合作,推动文化强国、旅游强国和贸易强国建设,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二)申报项目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既符合目标市场的文化传统、审美习惯和消费需求,又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与中国式现代化新发展,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内涵丰富、创意新颖,突出国际性、产业性、引导性。
(三)申报项目应重点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可兼顾有关重点国别和新兴市场国家。申报项目应紧扣重点征集方向,有明确的盈利模式。
(四)申报主体应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设立时间在2024年7月1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应于2025年7月1日前已启动实施。申报主体存在重大法律纠纷,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或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申报。申报主体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申报通知要求规范撰写申报材料,不得外包给任何第三方代为编制,不得弄虚作假。
三、扶持措施
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入选项目。入选项目纳入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库,同时成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重点服务对象,优先参与海外交流对接活动,优先在投融资、宣传推广、渠道拓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扶持。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对入选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推动与本地区各类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对接,积极指导和协调推进入选项目建设。
入选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给国家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及执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擅自变更项目主要内容等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将视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申报流程
(一)各地申报主体通过所在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报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运营主体通过建设主体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企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中央企业(以下简称“直报单位”)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
(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推荐项目分别不超过8个。各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主体推荐项目分别不超过5个,不占所在各省(区、市)名额。各直报单位申报项目分别不超过2个。
(三)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初审,并通过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ccipp.mct.gov.cn或http://114.255.59.90)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主体及直报单位直接登录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此外,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主体及直报单位还须打印3套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后邮寄至指定地点(请统一使用邮政快递EMS)。申报账号及密码将通过快递或电话方式告知。线上及纸质申报材料应于2025年8月15日前提交并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审核认定
文化和旅游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后,公布2025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10-59882139
申报平台咨询电话:15810251332
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31号院(一区)1号楼1层,100176(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王军,15810251332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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