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星级食堂”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发展函〔2022〕11 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9日对山东省高等学校“星级食堂”进行遴选,并对各市教育(体育)局上报的中小学校“星级食堂”进行复核,拟授予山东中医药大学等30所高校和济南外国语学校等300所中小学校的食堂为“山东省学校星级食堂”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以邮寄日期为准),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3号。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86428880。
附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星级食堂”遴选名单.docx 2. 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食堂”遴选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