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艺术 修身 健康 民族 国学 图片 视频 爱国 手机版
戏曲 中医 茶道 服饰 戏曲 饮食 体育

举办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华传统文化网 作者:山东省教育厅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4-05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进全省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现将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的通知

鲁教体函〔2023〕1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进全省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主题: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遵循时代特征、校园特色、教育特质和学生特点,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山东教育电视台。

四、参展对象与分组

参展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或艺术专业学校的中学生。

五、项目分类与要求

(一)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鼓励原创。支持各地各校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创作,重点歌颂重大革命历史事件中涌现的英雄人物及其光辉事迹;展现身边教师和学生成长、奋斗、奉献的青春故事,传递榜样力量;挖掘儒家文化、红色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等齐鲁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3月至9月):各校和县(市、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活动阶段。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各市按照分组及名额要求,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第二阶段(2023年10月至12月):省级评选和集中展示阶段。我厅将组织专家对节目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线上展播。现场展演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一)优秀组织奖。设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发动面广,师生积极参与创作、排练、演出,成绩突出。各市原则上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县(市、区)总数的20%评选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名单,报我厅认定。

(二)优秀表演奖。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优秀表演奖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每个节目不超过3人)。

(四)优秀指挥奖。在获优秀表演奖一、二等奖的器乐节目中评选产生。

(五)优秀创作奖。在原创的优秀节目中评选产生。

八、报送名额、比例及要求

(一)报送名额。器乐节目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德州等7市每市报送20个,其他每市报送15个;舞蹈节目每市报送20个。本届报送名额参考山东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各市组织开展情况以及获奖情况等要素确定。

(二)报送比例。小学和中学各占50%;甲组的节目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不超过20%。

(三)报送要求。市级报送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市于9月15日—9月25日登录指定平台,将评选出的优秀节目视频及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上传,并导出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同时,在平台提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推荐名单。(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报送节目视频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要求声音和图像清晰且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视频不抖动、无噪音,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请各市于9月10日前将平台填报负责人信息发至邮箱sdsxsyszy@163.com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翟文璐,0531—51793850,李晓雅,0531—51793853,地址:济南市舜耕路60号。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陈珂,联系电话:13969066819。

九、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并将学生参与情况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

(二)各市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市要强化宣传引导,对艺术节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包含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的汇报材料,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推介,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活动氛围。

十、经费

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省级活动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各市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本次活动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

1.各市平台填报负责人名单回执.doc

2.舞蹈节目汇总表(样表).doc

3.器乐节目汇总表(样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翟娇娇
首页 | 资讯 | 艺术 | 修身 | 健康 | 民族 | 国学 | 图片 | 视频 | 爱国
中华传统文化网 鲁ICP备16009085号-5 鲁ICP备16009085号-2 公网安备 37010302000620 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鲁网文[2022]3054-086号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2022)0000201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核人员 鲁[2022]3701068号、鲁[2022]370109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编辑资格合格证(2014)第0254号
山东省网络文化内容审核人员证书 文审字 鲁[2017]0001号
Copyright © 20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