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好课”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教法函〔2023〕5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精神,建设全省法治教育优质课资源库,更好发挥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法治好课”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学、创新方法,打造一批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在教学内容、方法、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法治好课”,在全省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中起到引领作用,着力提升我省法治课教学的整体水平,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申报对象 各地以课例的形式申报“法治好课”评选,全省中小学校承担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三、申报条件 (一)课例要求。 1.参与“法治好课”评选的课例来自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选取其中法治课内容制作课例,注重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学手段,鼓励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参与式、辨析式、互动式等教学方式创新。 3.坚持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视频要求。 1.授课教师需着装正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使用的教材等,不得出现教师所在学校和个人信息等。 2.课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画面声音清晰、PPT文字清楚。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宽高比为16:9。视频时长为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 四、申报与评选 (一)课例设置。以市为单位推荐参评课例,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法治课程内容,主要按照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的法治教育专册中每1节课推荐1个课例参加评选。法治教育专册中法治课共66节,其中《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下册)9节、《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20节、《思想政治》(政治与法治)16节、《思想政治》(法律与生活)21节。符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其他法治课程,也可推荐报送。 (二)评选程序。评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学校申报、各市遴选推荐、专家评选、择优认定”的程序实施。省教育厅汇总梳理各市推荐的课例,组织专家进行分组评审,择优评出若干省级“法治好课”,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奖项设置。“法治好课”评选按1:3:6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评课例确定入选数量。 (四)成果使用。省教育厅对所有参加评选的课例视频资料拥有展览、宣传、推广等权利,不另支付酬劳和费用。获奖课例将择优向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山东教育电视台等公益平台推荐展示,评选活动解释权归省教育厅,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各地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将入选省级“法治好课”作为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活动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科院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精心组织好课程建设培育、遴选择优申报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各市、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评选本级“法治好课”并择优推荐上报。 (二)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评审工作纪律,推荐、评审等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要对申报课例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参与,建立各阶段结果公示制度,确保“法治好课”评选公平公正。 2023年7月30日前,请各市将《“法治好课”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10月30日前,以市为单位通过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https://gzpt.sdei.edu.cn)上传《“法治好课”申报表》《“法治好课”推荐汇总表》(附件1、2)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参评法治课例视频。 政法处联系人:朱宝丽、幸晓涛,联系电话:0531—51793685、51793690,电子邮箱:jytfgc@shandong.cn。 省教科院联系人:张彩霞,联系电话:0531—55630359,电子邮箱:szkyth2023@163.com。
附件: 1.山东省“法治好课”申报表.docx 2.“法治好课”推荐汇总表.docx 3.“法治好课”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