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
河北区阳光医院收费不合理 回复
问
2025年11月6日我去河北区阳光医院做一个皮下囊肿手术,这个医院也没有公开的收费标准,全凭当时的赵飞主任上嘴皮对下嘴皮一说就是手术价格,后来我也咨询天津市两家私立医院,大概做这个皮下囊肿手术都不会超过1000元,而这个阳光医院收费1515元,最主要之前2025年4月份我第一次在这个医院做了一个手术,手术不是很成功,所以才导致后期这个皮下囊肿,才做的这个第二次手术。
回复
经核实,您到院方就诊登记姓名为:李凯旋。曾于2025年4月13日首次在阳光医院就诊,当天做包皮手术,术后未到该院进行换药和复查;2025年11月5日您第二次到阳光医院就医,手术治疗皮下囊肿。
关于2025年11月5日就诊情况和产生的费用核实情况:经与主治大夫赵飞了解,沟通过程中,您表示曾到某三甲医院就诊,三甲医院大夫拒绝给您进行手术治疗。之后您又选择到阳光医院,手术前医生已与您进行明确沟通,您希望费用控制在1500元左右,并做病理组织切片。主治大夫赵飞考虑您的实际情况,在院内公开公示的标准费用基础上给予了惠民减免,其中麻醉费公示价格为300元,实际收费100元;经查体,您的情况符合医院中线囊肿手术收费标准,公示价格2500元,减免后实际收费1000元。除此2项收费,加上术前血糖、血常规、凝血、病理切片等所有项目费用,总计为1505元。
您所就诊的医院属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内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依照《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院方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保障了患者的查询权和知情权,且术前医生与您进行了沟通和告知。
河北区阳光医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后达成和解,您同意院方线上退回700元了结争议,但线上签署《医疗争议和解协议书》之前您拒绝提供身份证件。院方明确告知:(一)您投诉留名和就诊姓名不一致,涉及退费必须核实身份信息。(二)身份证图片做水印,标注:仅供与阳光医院解决争议使用。(三)协议书需要填写乙方信息。您仍表示身份证涉及个人隐私无法提供。最后,院方工作人员建议您安排时间携带身份证件到院方现场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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